关于教育部人文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7-06-30 点击数:

学院各相关人员:

根据赣教社政函〔2017〕1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在2017年7月5日之前,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进行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请主持了2015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2014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的老师,于7月4日下午4点之前,将中检涵盖的主要内容材料,交学院科研处进行检查,过期后果自负。

科研处联系人:廖芳。联系电话:18970816632

科研处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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