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未结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3-09-18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撤销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未结课题的通告》(赣教规划办字【2013】5号)精神,凡于2006—2009年度立项而在2013年12月底前未结题的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从2014年1月1日起均作撤销处理。希望我院此间立项至今尚未办理结题的课题主持人,按照结题要求于今年12月份(12月31日前)办理结题。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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