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7-11-13 点击数:

各有关老师: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赣教党办函【2017】22号文《关于清理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重点清理2012——2015年省委教育工委批准立项的所有尚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包括重大招标项目、重点规划项目、规划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清理方式:

清理工作以学校主管部门自查和省级主管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理工作与限期结项工作同步进行。各高校尚未结项的但仍在研究周期内的2012——2015年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结项材料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不得申报)。超过时限未报送结项材料的,一律予以撤项,省委教育工委将以函件形式告知相关高校。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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