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2015年审核专业技术资格科研情况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5-06-26 点击数:

根据学院2015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科研处审核教师科研情况的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审核时间:2015年6月27日,7月6日——7月8日;请各位老师注意时间。

二、表格下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任现职期间科研情况审核一览表”请在科研处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填写。表格整体格式不能更改,但可以调整每个版块的横栏,自行增删。

三、审核要求:

1、带上取得现资格之年起以后的所有科研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课题、教材、获奖证书、专利)原件,以及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3、自行下载所发表的每一篇论文在知网、万方或维普网上的截图。

4、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都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和结题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5、教学类奖励除证书外,还需附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红头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6、校刊论文、校内教材、校级奖励无需填写在表格中。

科研处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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