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4-03-05 点击数:
各系部:
请在3月10日前将本学期学术讲座、公开教学安排报科研处。请务必按下面附件的统一表格形式报送。备注:公开教学时间安排请不要在3月10日交表前,特殊情况提前通知科研处。另外,学术讲座如不在学期初统一申报,则经费自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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