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及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强化党建研究对党建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做好 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研究方向
1.项目类别:202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
2.研究方向:高校党建工作理论、党建制度改革、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人才工作、统战工作等(参考选题见附件 1)。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和高校党建研究有关机构在岗的从事党务、思政、人事人才和统战等工作的实践工作者或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其中,项目研究内容涉及党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重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限 40 周岁以下(含 40 周岁,即1984 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凡不符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须有两名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教师推荐。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身研究专长,自行拟定研究项目,重点鼓励、支持围绕江西省高校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2.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获国家、省部、市厅级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研究成果作为项目申报。承担有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研究任务的,在其主持的项目通过结题鉴定(或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结项满三年)后,方可申报下一轮项目。
3.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项目组成员控 制在 4 人以内。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 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4.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单位)应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项目申请书等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等进行审核筛选,签署具体意见。
四、申报程序
1.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和〈江西省高等职业院 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教人字〔2022〕2 号)精神, 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可视同省级科研项目。
2.请申报人在2024年9月1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xciakxyjc@163.com。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后择优报送。
五、有关事项
1.扭转“唯论文”单一评价倾向。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 和实用价值,凡主要成果(研究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的,或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采纳形成指导性文 件、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项目,经省委教育工委认定可申请结项,对成果是否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不作硬性要求。
2.关于项目资助经费。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经 费按照重点项目 1.2 万元、一般项目 0.8万元、青年项目 0.5 万元、委托项目 1.2 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3.关于 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申报未尽事宜,依照《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赣教党办字〔2024〕3 号)执行。
联系人:欧阳屏,1875206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