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科联发〔2025〕6号)和《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调动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
凡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选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学科类别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理论经济;(5)应用经济;(6)法学;(7)社会学;(8)政治学;(9)语言学;(10)文学;(11)艺术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新闻传播学;(16)图书情报学;(17)历史学;(18)管理学;(19)智库研究;(20)社科普及读物等20个学科申报。
四、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成果申报:由申报者根据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类别)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非第一作者的执笔人、通讯作者不得申报。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者登录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系统(https://saas.jxeduyun.com/1588),点击“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职院校类)评选”栏目进行申报。
(2)书面申报:申报者须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6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一份(无须匿名)。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
五、申报时间
各系部将本系部教师的《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电子稿(以姓名命名)以及《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xciakxyjc@163.com,截止时间5月18日。
网上申报时间:5月7日—5月20日17时,逾期系统关闭。纸质材料于5月23日前交至科学研究处。
六、其他相关事宜
《实施细则》及其他附件请到江西社科网下载。
网址:http://www.jxskw.gov.cn/system/2025/04/30/020859520.shtml
科研学研究处联系人:欧阳屏,18752065199。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791)87046367。
附件1.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