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及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根据《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一部分“自主选题”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要求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城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具体研究成果可在《指南》给出的主要预期成果上适当扩展。
2.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根据 《2025年度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二、申报程序
(一)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
1.《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一式2份,须填写申报单位审查意见和推荐单位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2025年度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并加盖公章。
(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省档案局提交。待项目通过评审、省档案局同意推荐后,申报单位登平台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平台。
2.一个科技项目可以同时申报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国家档案局重点项目的除外),也可以只申报其中一项。省档案局组织档案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时申报两项的,先纳入江西省档案科技立项项目,再择优向国家档案局推荐,推荐项目通过国家档案局立项的,作为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执行。
三、申报要求
1.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至少1名负责人要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3.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4.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国家档案局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5.每单位省级科技项目限报一个,已向其他推荐单位报送的不重复报送。申报人严格按照规定填写《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命名为:2025年度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部门名称主持人姓名)《推荐2025年度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命名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xciakxyjc@163.com,联系人:郑滢,15180466462。
6.所有相关文件请到学院网站/科研处/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7.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 3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