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2026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26 点击数:

院属各系部:

为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作用,深化职业教育“三教”改革、“四链”融通、“五金”建设及“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进一步提高大赛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水平,促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特制定本方案。

一、赛项赛事类别

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以下简称“省赛”)分为学生赛、教师赛两大类别。

学生赛主要包含常规赛项和特色赛项,赛项设置对应职业院校主要专业群,对接产业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改造。常规赛项指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国赛)要求、兼顾专业大类平衡的赛项;特色赛项指符合我省1269”行动计划产业链建设,现代农业、养老托育、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发展及深化体教融合相关赛项。

教师赛包含教学能力比赛、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关赛项、中职学校教学设计展示交流活动等三类赛事。

二、申报方式

(一)学生赛赛项

1.为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职组赛项采取结对申报形式。中职学校申报承办的每个赛项均需联合1所高职学校共同进行申报,结对的高职学校应同时申报承办高职组相同或相近(同一专业大类)的赛项。结对双方充分结合专业教学标准、技能要求和人才培养衔接规划,合作编制赛项竞赛方案及规程、赛题等技术规范文件。结对的高职学校指导中职学校做好赛前筹备、赛中监督、赛后评价各项工作。

2.高职组赛项承办申报可采取结对申报(与中职组赛项承办申报要求一致)与独立申报两种形式。独立申报指高职学校在结对申报之外,单独申报承办赛项。

(二)教师赛赛事

教师赛赛事采取独立申报形式,每项赛事由 1 所学校独立申报承办。

三、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遵循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理念,遵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服从省赛组委会领导和执委会管理。

2.为省赛设置专门的保障经费,有完善的赛事经费管理使用机制。学校能够满足对应赛项的办赛场地、设施设备、视频监控等软硬件保障条件,能够保证根据赛项实施方案,对赛事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数量充足、性能完好。

3.具备较强的组织保障能力。编制周密完善的赛事组织方案与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等职能小组。学校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赛点周围宾馆数量充足。

4.具备较强的宣传能力。具有开放办赛和现场直播条件,能够做到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设置观摩区,能够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对省赛进行赛前、赛中、赛后宣传报道。

5.具备丰富的办赛经验,在往年承办的省级及以上比赛中综合考评情况良好,未发生有效申诉和重大失误等情况。近三年承办过国赛、省赛或具有一定规模职业技能大赛的优先。

(二)学生赛赛项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承办常规赛项,赛项名称、赛项所属专业大类须与世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南(2023-2027 年)》对应赛项有关要求一致;申报承办特色赛项,须根据实际自主拟定赛项名称和赛项所属专业大类,申办赛项的院校须结合自身办学的主干专业和重点专业申报各类赛项。

2.所有赛项比赛形式为学生个人赛或团体赛,不设置教师组、师生同赛组,原则上不限制参赛学生专业。 申报学校应具备与所申报承办赛项相关的专业优势、师资队伍和实训条件,与当地的优势产业相吻合。

3.赛项设计应突出岗位针对性,注重对参赛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协同配合、创新意识等进行培养,促进职业学校学生进一步增强实践动手能力、运用专业技能解决现实问题能力,同时提升团队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标世赛研究设计赛项方案。

4.国家及省“双高”校每校申报承办赛项总数不超过 10 项, 其他职业学校(含中职、高职)每校申报承办赛项总数不超过 8项。高职学校独立申报赛项总数不超过 3 项。

(三)教师赛赛事申报具体要求

1.充分认识赛事对培育教学团队、促进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学校近两年在教师赛赛事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2.能提供相对封闭、数量充足、具有全程高清高音质录像功能的候赛室、 比赛室、备赛室, 以及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教学能力比赛候赛室、比赛室、备赛室应各 20 间以上;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关赛项、 中职学校教学设计展示交流活动赛场候赛室、比赛室、备赛室应各 10 间以上。

3.能提供承办大规模开、闭幕式会场。教学能力比赛会场应可容纳500人以上,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关赛项、中职学校教学设计展示交流活动会场应可容纳200人以上。

4.申报承办单位为中职学校的,须在支撑材料中提供所属设区市教育局盖章的支持政策清单或承诺支持政策清单。

四、遴选程序

(一)遴选原则

1.省赛原则上每 2 年进行一轮承办校申报遴选,每年根据国 家战略、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我省产业政策,结合省赛参赛校满意度、国赛或世赛获奖情况适当调整承办资格

2.同等条件下,主要参考申报承办学校省赛相关赛项或赛事成绩、办学水平、专业建设成果、对省赛工作支持和结对申报等情况,并充分考虑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学校综合实力的提升作用。

3.优先考虑获世赛、国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学校。办赛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或不公平不公正的有效申诉情况,取消承办校下一周期的承办或申报承办资格。

(二)遴选程序

1.学校申请。申报承办学校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条件对照表、汇总表,并根据支撑材料提纲准备支撑材料。

2.材料报送。中职学校将申请材料报所属设区市教育局审核, 设区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将本地区申报承办赛项排序后汇总相关材料报送至省赛执委会办公室。高职学校将申报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报送省赛执委会办公室。

3.材料评审。省赛执委会办公室根据办赛要求,结合学校申报承办意愿和遴选原则等进行承办资格初审,上报省赛执委会。省赛执委会根据专业分布、业绩成果遴选专家进行复审。

4.公布名单。省赛执委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确定承办校名单,报省赛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公布。

五、工作要求

请各按照申请及材料报送有关要求将每项拟申报的承办赛项材料 WORD 版以赛项名称+系名”命名汇总至单独文件夹,于 4 6 17:00 发送至指定科研处邮箱:jxciakxyjc@163.com

联系人:欧阳屏,18752065199

附件:1 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申请表

2 承办条件对照说明表

3 承办支撑材料提纲

4 高职学校申报承办赛项(赛事)汇总表

5 设区市中职学校申报承办赛项(赛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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