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并提交2016年教育督导论文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6-11-11 点击数:
学院各教学及管理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赣教督办函【2016】71号文《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我院开始征集“教学督导”论文,并从中评选出优秀论文参加全省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要求
学院各教学及管理部门,每个部门至少提交一篇教育督导方面的论文。提交的论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理论上有一定的深度,主题鲜明,观点明确,论据确凿,结构严密,条理清晰,见解独特。
2.理论联系实际,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交流参考价值。
3.坚持原创,不抄袭剽窃,不弄虚作假。
4.论文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体,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左右。
二、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
请学院各教学及管理部门尽快落实文章作者,并在2016年11月18日前将撰写论文作者名单报送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11月11日